近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193.53万元,并于2024年12月27日按照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至各旗县区,专项用于各旗县区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
2024年以来,受各类气候综合因素影响,导致我市7个旗县区74个苏木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市应急管理局早谋划、早启动、早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按照“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科学评估需救助对象,并结合我市上报的需救助人口数据和部分地区自然灾害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市财政局督促各旗县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全力以赴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将冬春救灾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帮助受灾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季。